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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

1、综合说明部分: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

2、编制依据部分:方案编制的目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原则是否具有指导性与针对性;依据是否充分、有效;编制阶段、设计水平年、方案服务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确定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规定。

3、项目概况部分:项目组成、各组成部分的建设内容介绍是否清楚;工程特性、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反映了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全部内容;工程占地的性质、类型和数量是否明确;土石方挖、填、借、弃介绍是否清楚。

4、项目区概况部分:概况介绍是否全面、清楚,数据是否为近期资料、系列年限是否满足要求;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突出与水土保持相关内容;是否存在影响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部分:工程选址的制约性因素评价结论是否正确;工程选址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是否全面、有量化指标;主体设计中项目组成、工程占地、工程布局、土石方平衡、表土剥离与保护利用、弃土(石、渣)场、施工组织等分析与评价是否全面、准确;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是否全面,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是否合理。

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部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是否准确;防治分区是否合理,层次是否分明。

7、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部分: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是否符合国标和实际的要求;防治措施选择是否合理、布局位置是否明确,防治措施体系是否完整可行;典型设计是否按防治措施体系分区、分类进行;典型选择是否具有代表性,设计是否合理,图件是否规范;工程量计算是否规范、准确。

8、水土保持监测部分:监测范围界定、监测分区和时段划分是否正确;监测内容是否全面、方法是否可行;监测点位布设是否合理,监测频次是否能满足要求。

9、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及效益分析部分:编制原则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可行,费用构成、单价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投资是否满足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需要;效益分析结论是否可靠,各项防治目标计算是否正确、是否达到设计目标要求。

10、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部分:保障措施是否全面、切实可行。

11、结论与建议部分:结论是否正确;建议是否符合实际、具有针对性。

注:粗体字部分为重点审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