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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国际会展中心综合展馆项目(D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我局10月份接受了杨凌国际会展中心综合展馆项目(D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87035394(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杨凌国际会展中心综合展馆项目(D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杨凌国际会展中心综合展馆项目(D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杨凌国际会展中心综合展馆项目(D馆)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pdf

杨凌国际会展中心综合展馆项目(D馆)水土保持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