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城市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建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避免因设计、建设、施工等标准不统一导致后期供水设施运行管理过程中产生矛盾,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杨凌示范区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示范区供水现状,就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供水设施前期设计审核
新建住宅小区供水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单位在供水管网设计、审查时应邀请供水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参与,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二、加强供水管材质量控制
新建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必须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质量监管、统一管理维护的原则,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供水设施所用的设备、管材、配件、水表等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和材料。
三、规范供水设施专项验收
新建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与供水企业的联系沟通,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供水设施专项验收,并邀请有关部门及供水企业参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水设施不得投入使用,供水企业可不予接入市政供水管网。
四、全面推广智能远传水表
新建住宅小区建设方应当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的要求,水表出至公共位置,并全面推广智能远传水表,主动接入供水企业智能收费系统,为群众办理缴费、查询等业务提供便利。供水企业要加强智能远传水表的宣传推广,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关于用水方面的问题投诉,进一步提高供水服务水平。
五、加强二次供水设施运维管理
新建居民住宅对水压要求超过市政供水管网规划服务压力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程要求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二次供水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列入开发建设成本,建设单位不得重复向业主收取。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更新和运行管理,至少每半年对储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定期向小区业主公布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测结果和设备维护情况,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