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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河堤防堤顶路禁止(限制)机动车辆通行的通告

渭河河堤堤顶道路是防汛应急抢险通道,机动车辆通行不仅对河堤造成损害,也对工程施工以及休闲观光群众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工程建设和群众休闲健身提供一个安全环境,依据渭河陕西段综合治理工程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渭河堤防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治渭指发〔2013〕5号)精神,渭河堤防堤顶路自10月1日起禁止(限制)机动车辆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左岸堤顶路城区段(新桥路至水运西路段)采取限行措施:在堤顶路与上堤路交叉口处设置3处永久性限行栏杆(限高2.2米、限宽2.8米、限速40公里/小时),并分段设立警示标志、标线,限制社会交通运输车辆通行,由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

二、左岸堤顶路非城区段(东段新桥路至杨武界段、西段水运西路至杨扶界段)进行封闭,禁止一切非工程施工、非防汛抢险和堤防管理的其他社会车辆通行。

三、右岸1.08公里堤顶路正在建设之中,禁止一切非施工车辆通行。
    特此通告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