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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水务局拟保留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目录(2015年版)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

标准

备注

1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8

建设单位

《报告书》20

《报告表》10

不收费

 

2

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含水工程防洪规划同意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建设单位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3

取水许可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3

建设单位

30 个工作日

不收费

1、在允许范围内

2、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取水

4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溉工程设施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70

建设单位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示范区范围内修建铁路、公路、管道、电力设施、通讯线路、城镇设施等单位或个人占用跨(穿)越灌排工程

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批准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11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示范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包含区县界河)

6

出售、收购、利用、经营、运输、出口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动的审批、核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政发〔201348

建设单位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接

7

河道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4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13

建设单位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接

8

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4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13

建设单位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接

 

说明:截止20159月,示范区水务局拟保留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 8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