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省政府2016年第8次专项问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设立杨凌渭河生态区。 杨凌渭河生态区位于渭河北岸,纵向西起杨扶交界、东至杨武交界,横向沿渭河河堤路道路红线北界向北侧:杨武界至高研路按城市核心区200米控制;高研路至西环线按滨河路道路红线南界以南控制;西环线以西按1000米控制。渭河生态区实行治理保护与有序利用、发展民生并举的方针,重点开展生态保护、农业展示、科学研究,建设滨水公园、生态湿地、观光休闲农业、农耕文明体验和生态旅游等项目。渭河生态区沿岸城区建设规划要服从生态区规划,已建成区段要逐步进行改造并在改造时与生态区实现风貌一致性,满足生态保护区要求。城区建设开发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要对建筑物高度和环保性能严格控制。生态区一切开发建设项目须经示范区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