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杨凌示范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审批事项

审批时限

所需材料

审批过程

审批结果

备注

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10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请示文件1份,项目初步设计文本2份

对初步设计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出具初步设计审批批复

对项目初步设计不符合要求的,限期3天内修改补报,超过期限未能上报,将下达原单位重新上报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15个工作日

实施方案请示文件1份,实施方案文本6份,省上合规性审查意见及详细修改情况说明

对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对工程投资概算进行核算

审查通过的出具实施方案审批批复

对实施方案审查意见,限期5日内修改完善后上报,超过限期未能上报,将按照延期时间延长批复文件下达时限

项目招投标批复

5个工作日

招投标请示1份

对项目招投标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符合条件的出具招投标方案批复

对招投标方式不符合要求的,将下达文件要求更改招投标方式并重新上报

项目变更批复

10个工作日

变更申请1份,变更后文本1份,具体变更说明1份

对项目变更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有必要情况下进行现场查看

符合变更条件的出具项目变更批复

对项目变更不符合要求,直接下达文件,不予变更

市级批复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15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申请文件1份,竣工资料1套

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专家组成验收组,查看竣工资料,核查工程现场,召开查会议形成专家意见

出具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对竣工验收中查找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局对整改情况重新核查后,下达验收鉴定书,下达时限根据整改上报时限顺延

水利工程开工备案

5个工作日

备案报告审核表、工程概况、开工条件落实情况、开工具体日期、附录材料各1份

查看资料

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

申报资料不完善的限3个工作日内补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