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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水务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全区水利发展改革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节约用水、河道管理等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持续深化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长效机制;高水平推进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不断提高水旱灾害科学化防御水平;大力推进民生水利各项工作。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6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1台,为柴油发电机。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2.3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为402.3332万元,年底实户资金515万元。财政拨款较2018年相比拨款减少了34.7万元,主要为专项拨款的减少。2019年支出917.3332万元,较去年均增加了480.3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费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为402.3332万元,较2018年相比拨款减少了34.7万元,主要为专项拨款的减少。2019年支出917.3332万元,较去年均增加了480.3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费用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为402.3332万元,较2018年相比拨款减少了34.7万元,主要为专项拨款的减少支出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农林水支出为917.333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80.3万元,原因为2019年将政府采购费用列入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按照经济科目分类支出为917.33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233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15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了480.3万元,主要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的增加,原因为2019年将政府采购费用列入预算中。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为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维护费3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0.05万元。原因为2018年公务用车维护费有结余,因此本年有所减少;接待费为0.5万元,较上年持平。因公出国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万元,原因为2019年管委会未下达我局因公出国计划;会议费为2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5万元,原因为2019年计划召开会议次数及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培训费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万元,原因为2019年计划外出学习、培训有所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9.7万元,其中:办公费5.6万元、印刷费6万、邮寄费0.1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8年相比较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了3.9万元,主要为印刷费的增加。印刷费增加原因为渭河湿地公园及“河长制”标识牌、宣传牌、公示牌的更换及数量的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采购项目共8项,数量为11个(批),预算金额605万元。

七、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八、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九、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5.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指2019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