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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工作方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会议精神,近日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水利系统机关积极响应,全面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了建设目标,2019年底前,省水利厅机关、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厅(局)机关建成节水机关;2020年底前,各厅属单位机关,县级水利(水务)局机关建成节水机关。《通知》还从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节水设施建设,积极利用非常规水、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建设经验等六个方面对节水机关建设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

  《通知》要求,水利行业各级机关既是节约用水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关,也是厉行节约用水的责任单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节水机关建设的重要意义,发扬“刀刃向内、自我革新”的精神,积极开展节水机关建设。

  全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将组织督促全省水利行业各级机关对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综合集成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将全省水利行业机关建成“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善、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标杆单位。并探索可向社会复制推广的节水机关建设模式,示范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奋力开创全省节约用水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