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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成绩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

近日,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农业厅、统计局等8个厅局经过综合评定并报请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向各地市通报了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宝鸡、汉中、杨凌、咸阳、延安、西安、榆林、渭南、韩城、西咸新区为良好等级,铜川、安康、商洛为合格等级。杨凌示范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成绩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

2019年以来,杨凌示范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在巩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为依托,先后制定出台了《杨凌示范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水资源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非常规水及水资源管理,让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地生根。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加大节水示范载体建设,先后建成节水型高校1家,省级节水型企业4家,节水型单位8家,节水型居民小区8家,覆盖率分别达到17.71%、52.3%、33.86%。全面推行用水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建立了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区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分别达到100%和99.8%,特种行业用水量收费率10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5.9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51%、城市非常规水源利用率达22.21%左右,城市水环境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加快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实施城区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河渠综合治理等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提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现全覆盖,各级河长湖长认真履职尽责,河湖“四乱”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全面划定,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明显提升。

下一步,杨凌示范区将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要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通过全面推行国家节水行动,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管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