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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示范区水务局是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辖区流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取水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水文资源监测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节约用水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各行业节约用水工作。

(五)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及示范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示范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照权限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备案工作。

(八)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小水电改造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编制、审查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提出有关水价格的建议。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流域和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拦水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信息化和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完成省水利厅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持续深化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管理长效机制;高水平推进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不断提高水旱灾害科学化防御水平;大力推进民生水利各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杨凌示范区水务局本级(机关)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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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1台,为柴油发电机。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2.3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为402.3332万元,年底实户资金515万元。财政拨款较2018年相比拨款减少了34.7万元,主要为专项拨款的减少。2019年支出917.3332万元,较去年均增加了480.3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费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为402.3332万元,较2018年相比拨款减少了34.7万元,主要为专项拨款的减少。2019年支出917.3332万元,较去年均增加了480.3万元,主要增加了政府采购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2.3332万元,较2018年相比拨款减少了34.7万元,主要为专项拨款的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17.3332元,较上年增加了480.3万元,原因为上年未将政府采购项目列入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17.33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31.2332万元,为人员经费支出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了46.8元,主要为人员经费的增加,原因是2019年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较2018年有所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5.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3.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77.5万元,主要为2019年专项业务经费的减少。

资本性支出45万元,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了45万元,原因为上年未有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399)566万元,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66万元,原因为上年未有其他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按照经济科目分类支出为917.33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231.2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支出75.1万元、资本性支出(309)45万元、其他支出(399)56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了480.3万元,主要为其他支出增加,原因为上年未将政府采购项目列入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为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维护费3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0.05万元。原因为2018年公务用车维护费有结余,因此本年参照上年支出,费用有所减少;接待费为0.5万元,较上年持平。因公出国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万元,原因为2019年管委会未下达我局因公出国计划;会议费为2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5万元,原因为2019年计划召开会议次数及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培训费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万元,原因为2019年计划外出学习、培训有所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9.7万元,其中:办公费5.6万元、印刷费6万、邮寄费0.1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8年相比较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了3.9万元,主要为印刷费的增加。印刷费增加原因为渭河湿地公园及“河长制”标识牌、宣传牌、公示牌的更换及数量的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共8项,预算金额605万元。其中: 渭河生态公园设施采购项目45万元、渭河生态公园绿化补栽项目100万元、 渭河生态公园公厕建设180万元、 杨凌示范区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项目40万元、杨凌示范区水土保持项目100万元、渭河景区管理费60万元、防汛抗旱专项100万元、杨凌示范区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5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05万元,原因为上年未有政府采购项目。

七、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八、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九、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5.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指2019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杨凌示范区水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