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示范区水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及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部署要求,紧扣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主线,将法治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聚焦水资源刚性约束、河湖生态保护、水利工程监管、政务服务提升、执法规范增效等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坚实水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执法队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组议事日程和内部考核,与三河两渠治理、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土保持监管、防汛抗旱保障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对重大水利项目、河湖治理方案、执法专项行动、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于法有据、程序规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涉水纠纷化解、执法案件审核、政策文件前置把关的作用,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三是将《宪法》、《水法》、《防洪法》、《黄河保护法》、《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法治学习6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业务轮训,重点培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案流程等,提升水利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制定完善水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流程、细化裁量标准,推动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建立执法案件台账、线索台账,实行闭环管理、销号推进,确保执法工作全程可追溯。
二是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先后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开展了“亮剑护河2025”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举一反三开展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排查整改工作。年内开展水资源执法监督1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2次,现场监督检查项目14个,下发整改通知10份,指导杨陵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的违规取用水问题进行了查处,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水利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决策、重要经济活动、重点合同签署、规范性文件出台等关键环节由法律顾问进行合规性审查。在示范区司法局指导下完成《杨凌示范区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的修订,确保《办法》制定的科学性、合法性。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水浓厚氛围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深入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广泛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并设置法律咨询台,向企业和群众发放法规、条例手册等宣传品,建成农业水利博物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重点宣传水利法规及水利工作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提升社会各界遵守践行涉水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下一步计划
2026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水利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推进依法治水管水用水法治进程,为示范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