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地下水保护和管理,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若干措施》。
《措施》明确,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省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30.29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位基本维持稳定,取用水计量率达到70%以上;到2030年,全省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28.28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位保持稳定,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地下水的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地下水保护管理各项措施有力落实,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规范,实现地下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加强地下水调查评价与规划,编制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作为节约、保护、利用、修复治理地下水的基本依据;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地下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地下水取用水市、县、区总量控制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严守地下水位控制红线,对地下水位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储备和应急水源管理,开展地下水战略储备利用、储备制度建设、储备区确定等基础研究,编制地下水储备方案;加快推进地下水取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持续压实取用水户计量建设主体责任,建立用水台账,形成系统完备的监测计量体系。到2025年,实现工业、生活、服务业等地下水取水工程计量率100%。
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进一步强化地下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超过地下水取水总量或者不符合地下水位控制指标要求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项目;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保护,切实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规范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科学优化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组织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等。
“各地要按照措施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确保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规范,实现地下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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