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

杨凌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来源: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11:38

杨陵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渭河景区公司:

        7月16日以来,我区及周边宝鸡、咸阳地区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河道洪水上涨迅猛,截止7月17日7时,渭河魏家堡水文站实时流量达到2040m3/s且呈上涨趋势,清姜河发生超保证洪水(836m3/s),漆水河也有小幅上涨,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小时,我区累计降水量将达到50mm以上,防汛形式十分严峻。

         省水利厅已于7月16日20时启动陕南和关中片区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综合当前防汛形势及水情趋势,按照《陕西省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杨凌示范区渭河防洪暨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经研究,决定于7月17日8:00启动示范区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示范区水利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落实落细防御措施,确保洪水安全过境。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和上游水库泄洪信息,及时发布防汛指令和预警信息,确保汛情传递畅通。

        二、两级水务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强堤防险工险段、退水渠入漆水河口、漆水河下川口段等重要部位的巡堤查险频次,会同地方政府做好河道清滩工作,及时劝离河道内耕种、垂钓、捕捞人员,避免发生人员围困、伤亡情况,必要时提请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做好抢险、撤离等组织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渭河景区公司要对渭河公园景区采取临时封闭措施,橡胶坝塌坝泄洪,游船项目暂时停止运营并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要撤离河道,对公园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守,避免发生不安全事件。新华水务公司要加强对供水管线、闸阀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

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2024年7月17日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