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示范区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史高领主持召开杨凌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议,学习《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审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入区方案。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示范区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马江涛出席。
会议指出,《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是在《黄河保护法》通过后,黄河流域9省(区)中出台的第一部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渭河流域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保护治理体制,为我们保护渭河、管理生态区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杨凌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条例》主要内容和法律要求,全面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法治内涵与政治要义,全力以赴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协同,切实做好渭河生态区项目入区管理,对拟进入渭河生态区内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入区管理规定以及渭河生态区建设总体规划和渭河生态区产业准入清单,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杨凌渭河生态保护、城乡融合和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
杨陵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朝喜,杨凌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