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陕西省境内109个河流断面中有100个达Ⅰ~Ⅲ类水质,占比91.7%,好于历年同期10.1个百分点,全省水环境和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域河流总体水质继续保持优等水平。
近年来,陕西省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先后修订《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聚焦延河、北洛河、清涧河、石川河等重点流域,积极实施跨区域河流断面协同治理;部门联动地方联合开展石川河水生态保护示范,3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2022年首次全部达到Ⅲ类。同时,完成637个市、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和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陕西省不断提升区域水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先后建成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80个,已建成水生态环境手工水质监测网234个,覆盖黄河、长江两大水系101条河流和4个河库,通过扎实推进黄河、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提升。
中国水利网 http://www.chinawater.com.cn/newscenter/df/shx/202305/t20230517_796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