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供水管水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供水基层管水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农村供水相关问题,持续提升农村群众的满意度。
《通知》指出,农村供水管理重点在基层一线。要通过公开竞选、村民推荐、集中选聘等方式,选择身体素质可担当、文化程度可满足、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人作为农村供水管水员,并通过签订合同、委托任命等形式确认公示,同时遵循按需设岗、人岗相宜的原则,落实农村供水管水员公益性岗位。
《通知》明确,县级水利部门以供水总公司或供水总站的形式成立县域农村供水统管机构,统一负责管水员工作。对村委会或村民直接管理的单村供水工程或村内供水设施,由村委会进行管水员岗位设置。县级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管水员岗位职责,并通过明白卡、告知书的形式告知每个用水户。管水员要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加强管水业务培训,主要负责单村供水工程和村内供水设施运行,工作内容包括水源地巡查保护、供水设备运行操作、工程和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道及附属设施巡查维护、水费收缴等
《通知》要求,健全管水员考核评价制度,形成管水员能进能出、奖惩并举机制,对履职不到位、工程管护效果不佳、责任心不强、应急处置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管水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岗位轮换或淘汰;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管水员要进行奖励。同时,要尊重管水员的劳动,通过财政拨付、水费提取、三产营收等方式保障其工资待遇,让管水员体面工作、愉悦生活,有归属感。有条件的地区和村集体可通过集体经济补偿、光伏发电收入补贴等方式,对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水员薪资予以兜底,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发挥最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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