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陕西省水利厅进一步安排农村供水舆情处置工作,畅通涉水问题反映渠道,快速处置供水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努力实现“问题发现在基层、诉求解决在基层、群众满意在基层”。
陕西省全面推行农村供水舆情处置属地管理负责制,要求市级水利部门加强对农村供水舆情的组织领导,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密切关注广大群众用水状况,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和管护水平提升工作。县级水利部门对辖区供水舆情负总责,具体做好问题调查、协调处理、整改落实、答复回访等工作。同时,加强管水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与投诉率、满意度相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潜在隐患或诉求问题做到提前预判、即时发现、快速受理,并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陕西省把饮水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各级水利部门锚定建立农村供水四级回访监督机制,不断夯实农村供水“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及时更新公布管理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过发放用水“明白卡”、树立社会监督公示牌、开通供水服务热线电话,广泛借助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公开供水水量水质、抢护维修、临时停水、联系电话等服务信息,努力营造全域共建共管共享农村供水的浓厚氛围。
在农村供水舆情处置工作中,陕西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方协同、信息共享”原则,水利厅依托全省城乡供水四级回访监督平台,将各个渠道收集到的供水问题推送至各地,并督促相关市县落实力量、限时整改,及时回访核查。市县水利部门随时关注全省监督平台推送的问题,按照属地随时受理处置,按期整改落实到位,并做好地方政府热线和其他渠道相关诉求处置。对于水利部农村供水12314监督举报案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转办件、中省主流媒体报道的突出供水问题,必须现场复核、实地回访,做到立行立改,保持动态清零。陕西省水利厅对问题地域分布、反馈数量、处理情况,分市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和明细清单,在按季度综合梳理和分析后,以适当方式向各市水利部门予以专门通报,并作为各地实施国家和省级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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