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组织召开渭河生态区保护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贯彻水利部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要求和厅党组决策部署,安排渭河生态区保护管理工作任务。
会议通报了渭河“四乱”问题整改情况及2021年渭河生态区日常巡查工作情况,学习解读了《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渭河生态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沿渭各市(区)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两个《指导意见》是当前管理渭河生态区的重要依据,对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会议强调,一要认真落实厅党组决策部署,完成好渭河流域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扎实推动各类“四乱”问题清理整治;二要规范渭河采砂,入汛后全面实行禁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汛后严格按照渭河干流采砂规划开展采砂工作;三要认真落实生态区日常巡查制度要求,定期上报巡查报告和报表,夯实渭河河道日常巡查责任,不留死角,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四要依法依规履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手续,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督,审批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开工建设;五要切实加强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生态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行为,实行产业准入制度,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一般生产活动加强审批管理,产生较大生态影响的要进行生态评价;六要加快完善生态区管控基础工作,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开展涉河项目普查,全面开展生态区河湖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努力提升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把渭河打造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