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意见》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水事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协作机制,推动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抓好督促落实,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提升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水平。要推进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深化业务交流,广泛宣传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情况和案件办理成效,不断巩固协作成果,扩大协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