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与改造技术要点(试行)》,进一步规范指导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全力巩固拓展饮水脱贫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十四五”时期,我省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因地制宜实施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小型工程标准化建设。为此,省水利厅专门制定该《要点》,要求农村供水工程充分考虑水源保障、水厂建设、管网布局、设施提标、安保提升、长效管护等相关内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体量适中、外观整洁的规范化建设与改造。同时,提出水源及取水、供水水厂、泵站与输配水管网、监控与计量设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供水、生产环境与标识标牌等6个方面内容标准;在工程布局、水源选择、供水规模、设施设备、材料配件、建筑电气、水量水压、取水许可等方面满足基本要求。《要点》明确,要助推关中地区结合地形地理条件率先实现城乡供水融合发展,陕南地区充分依托水资源优势推进流域供水一体化,陕北地区高效整合地形和水源条件发展川道、塬区集约化供水,整县推进和整体提升全域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